但这种模式长期背负一种"原罪式"指控:多平台铺货被说成跟风抄袭,供应商相互供图被说成盗用侵权,更有平台试图用版权诉讼把供应商"锁"在自己体系内,逼其"二选一"。8月13日英国高等法院对希音(Shein)诉Temu案作出一审判决,恰好为这个问题给出了司法答案——希音的全部版权主张被驳回,Temu就错误下架的反诉索赔获支持;法院特别关注商家多平台经营、相互供图的现实,最终认定商家和平台有权使用相关图片。这等于从普通法层面,为多平台柔性供应链正了名。
理解这场判决,先要理解这套模式为什么高效。柔性供应链的核心,是工厂根据多个渠道反馈的市场信号快速开发、小单快反,一款成熟货品通过不同卖家、不同平台触达不同客群,从而把库存风险摊薄、把响应速度提到极致。这本质上是传统批发分销体系在线上全球市场的延伸,和"侵权"并无必然关系。然而在海外舆论场,"同款多平台"有时被刻意描绘成抄袭泛滥的证据,一些平台也顺势把"独家""锁款"包装成保护原创,实则借版权之名行渠道封闭之实。正因如此,一份来自英国高院的公正判决才更显分量。
审理中一个关键判断,是法院没有被"一张图在多个平台出现"的表象带偏,而是回到权利来源本身:图片到底归谁、使用者有没有获得授权。法院注意到跨境商家普遍多平台经营、相互供图,并据此认定商家和平台有权使用。
"草莓睡裙"的细节最能说明问题。这款商品因销量不佳被希音下架后,供应商为清理滞销库存转到其他平台销售同款、使用同款照片,法院认定供应商作为权利相关方的处置构成"同意"(consent),后续销售不构成侵权。换句话说,供应商对自己合法享有权益的货品和图片,本来就有跨渠道处置的自由——曾经给某平台供过货,不意味着从此被"绑定"、不能再给别人供货。

这一认定厘清了一个长期被混淆的逻辑:"图片在某个平台先出现过",既不等于该平台拥有版权,更不等于供应商和商家在别处使用就是侵权。判断是否侵权,看的是权利链和授权,而不是平台归属。多平台经营本身,是一种正当的经营自由。
在真实的协作链条里,"相互供图"是再普遍不过的安排:工厂开发款式后统一拍摄商品图,分发给从同厂拿货的合作卖家;卖家在合法授权范围内使用同一套素材销售同款正品。这与盗用他人图片有本质区别——前者有权利来源、有授权关系,后者则没有。判决的清醒之处,正在于它没有简单以"图片重复出现"推定侵权,而是要求回到授权链条逐张核查。这对习惯多平台、多店铺经营的中国卖家而言,意味着一种长期被质疑的经营方式,终于得到了就事论事的司法对待。
比图片归属更深一层的,是诉讼的动机。法院查明,希音在自己尚未厘清是否享有权利、谁是真正权利人的情况下,就启动了大量投诉和诉讼,并借此逼迫供应链商家"二选一"、阻挠竞争对手的业务开展。
这种打法的真实目的,不是保护某张图片的版权,而是用法律手段切断对手的货源、把供应商锁定在自己的封闭体系里,维护垄断地位。法院认定,这类以维权之名行限制竞争之实的主张涉嫌不正当竞争,明确不予支持。

这对整个跨境供应链是一个重要信号。供应商自主选择客户、自主决定供货渠道,是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基石。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是激励创新、维护公平竞争,而绝不是某一方用来排他性锁定供应链、胁迫合作伙伴"选边站队"的工具。试图用版权诉讼给柔性供应链套上枷锁,规模再大、声势再足,也得不到司法支持。
这种伤害会沿着供应链层层传导。当工厂被迫在平台之间"选边",就意味着失去多元客户、产能被单一渠道绑定、议价空间被压缩;为规避诉讼风险,工厂甚至不敢把成熟货品供给新平台,创新和备货意愿随之下降。短期看是某一家平台巩固了货源,长期看却是整条供应链失去弹性,消费者也少了选择。用诉讼制造"不独家就被告"的恐惧,本质上是以牺牲整个产业生态为代价,换取单一企业的排他优势。
这场诉讼的证据崩塌过程,同样值得供应链上的每一方记住。希音在开庭前主动放弃了几乎所有供应商图片的版权主张,因为它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证明对这些图片享有版权,最终进入庭审的供应商图片只剩一张;对这仅剩的一张,其主张事后取得了版权转让文件,法院同样驳回——事后补来的转让,不能溯及既往地倒推商家此前使用构成侵权。
法院同时明确:投诉方在还没厘清"我有没有权、谁是权利人"的情况下就启动大量投诉,需要为此承担责任;希音基于自己并不享有版权的图片申请禁令、导致对方链接错误下架,Temu有权就损失索赔。这意味着,权利基础不实的恶意投诉不仅必然失败,还要为造成的损失买单。

对身处多个平台之间、最怕"选边被报复"的供应商和商家,这是一道实打实的"安全阀":面对没有权利依据的投诉和"不独家就告你"的要挟,不必再被迫二选一,法律保护的是合法供货、自由经营的一方。
把视野拉高,这份判决其实回答了一个产业之问:中国供应链的竞争力到底该靠什么维系?靠的是快速反应、成本控制、品质迭代和多平台协同的效率,是让好货通过更多渠道触达全球消费者的能力,而绝不是靠诉讼把供应商"圈养"起来、用限制竞争维持的排他优势。
这也是全球规则演进的共同方向。无论是欧盟《数字服务法》对平台合规与公平竞争的强调,还是各国法院对权利滥用、错误禁令日益收紧的态度,传递的信号都一致:平台竞争可以激烈,但必须回到产品、价格、服务和履约本身,而不是用诉讼构筑壁垒、用版权封锁渠道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法庭要求对 Shein 创始人 Sky Xu(许仰天)等核心高层的电子文件进行检索开示,以核实SHEIN的“二选一”不正当竞争政策是否来自其最高管理层的直接授意与统筹调度;听证内容显示,SHEIN针对TEMU的恶意诉讼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受“Xu先生”指示进行的,或者他本人参与了决策过程。相关法庭披露文件中大约有90处提及“Xu先生”,这些提及的表述方式包括"老板指示我们调查此事"、"老板可以做决定"、"受老板委托"等类似措辞。

谁能为供应商和商家提供更公平、稳定、可预期的经营环境,谁才能真正赢得产业链的长期信任——这远比一场官司的胜负更有决定意义。
平台的角色,应当是为多平台生态里的合规经营者保驾护航,而不是用投诉制造恐慌。以Temu的治理实践为例,其检测数据库覆盖4700万张图片、950万个关键词,主动下架与被动下架之比达到331:1,知识产权投诉平均处理不到24小时——既用技术识别真正的侵权,也用快速响应避免合规商家和供应商被错误下架、被误伤,这与"权利没厘清就大规模投诉"形成了鲜明对照。
需要客观说明的是,这是一审判决,案件相关竞争法争议仍在后续司法程序中,跨法域的平行诉讼也在进行。但"多平台经营合法、供应商有权自由流转、权利不实投诉必败且要赔"的裁判方向,对整个柔性供应链模式具有稳定预期的意义。
柔性供应链是中国跨境电商最宝贵的产业资产,多平台经营、自由供货、合规供图,本就该在阳光下正大光明地运行。希音想用版权诉讼给这套模式套上枷锁,结果在英国高院碰了壁;判决还回来的,不仅是一场官司的胜负,更是供应链自由选择、公平竞争的正当权利。当"锁供应链"的旧打法失效、当恶意投诉要付出代价,中国供应链才能轻装上阵,在全球市场走得更稳、更远。